在某种程度上,你可以将其视为一篇议会发言稿,却是一篇很长且很复杂的发言稿。我们最好将其视为对相关争论的介入。如此研究像《利维坦》这种重要的体系性文本———即探寻它对当时的政治做出了怎样的贡献,它在争论光谱中处于什么位置———确实会使得重要文本消退到背景中,似乎会走向福柯所说的“话语”。所有一切都进入话语中,所有重要作品和小册子都在一块。当然,将霍布斯与当时的政治小册子完全混为一谈是非常荒谬的。《利维坦》是一部认识论的重要作品,它包含人性理论和行动哲学等,它是一部系统性的作品。尽管如此,它也是某个话语的一部分。我只能说,人们需要某种文献鉴别力,不至于愚蠢地认为,《利维坦》与其他论战册子是同一货色。你有关“永恒问题”的疑问是很有意思的一个反驳。我的意思是,在一大堆公认的所谓的伟大文本中找寻这种永恒智慧不是我研究思想史的动机。我这篇论文的原始题目的讽刺性即在于此。我认为,我们应当谋求对这些文本的历史理解。我们不能将它们从其历史语境中剥离出来,探问它们包含了哪些永恒智慧。我并不否认,某些主题会反复出现。任何历史悠久的文明皆如此,中华文明更是如此。在上千年的盎格鲁撒克逊传统中,道德和政治思想确实有许多连续性,某些问题会持续出现。我们需要问一问,混合政体这个问题为什么总是会出现?它是因为相同的原因还是不同的原因而不断出现?我们不能仅仅只是说,混合政体理论总是存在。在历史上,它有时被用来质疑人民主权理论,有时被用来质疑绝对主义,在不同时期扮演不同角色。理解混合政体理论的书写史,就是要理解不同时期对混合政体理论的不同用法所构成的历史。看上去这里存在某种永恒的东西,但它其实不断被运用于新的不同用法中。
张新刚:晚近几十年,剑桥学派、施特劳斯学派和埃里克·沃格林(Eric Voegelin)在中国学界具有较大影响力。谈及剑桥学派时,我们通常会先提到彼得·拉斯莱特。我们可以在您本人、约翰·邓恩(John Dunn)以及波考克(J.G.A.Pocock)之间发现诸多相似之处。你们似乎采用了相似的方法来研究不同的问题。邓恩在1969年的《约翰·洛克的政治思想》一书中提出了与您类似的主张。您在许多场合都提到,波考克的《古代宪法与封建法》对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您能够说说剑桥学派
(如果存在这样一个学派的话)以及您与波考克、邓恩之间的关系吗?
斯金纳:你确实可以把拉斯莱特、邓恩和我放在一起。拉斯莱特那个时候是高级教员,我和邓恩都只是学生。我确实受到拉斯莱特的极大影响,他讲课的思路极为清晰,非常有创见。当我还是本科生的时候,拉斯莱特出版了经典的《洛克政府论两篇》评注本。这是一部不朽的学术作品,他为此花费了近十年。我1959年成为本科生,他的书是1960年出版的。我记得,约翰·布罗当时对我们说,这本书刚刚出版,你们赶紧去读吧。我确实立刻读了这本书,也确实被震撼了。拉斯莱特试图在那本书中指出,洛克的《政府论两篇》确实阐述了一种思考政治的特定方式,但是为了理解这个文本,你必须认识到,这个文本是从一个非常激进的立场介入一场具体政治危机,即我们是否能够将一位王位继承人从王位上排除出去这个问题,而英国人当时正打算这样做。洛克立场鲜明地表示,我们可以这么做。他具体说明了,在何种情况下,这种做法是正当的。让我觉得兴奋的是,在拉斯莱特的研究中,一部重要文本被赋予了一个语境。这篇“导论”促使我下定主意,我们可以从理论上进一步阐释此种处理文本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