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立了文艺复兴文化中的下述观念,即:研习(比如)道德哲学的正确途径是对话,因为对话这个方式考虑到了道德和政治问题必然存在论辩这个事实。为了结束论辩得出最终结论,仅仅诉诸推理(reason)并不够,因为双方都能讲出一些道理(reason)。因此,想要证明自己的论点,就不能仅仅给出推理,你还必须要能说服对方。说服对方并不是通过和对方讲道理,而是要发挥修辞的作用,即(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在逻辑解释性说服法(logos)的基础上结合情感性说服法(pathos)。为了赢得口舌笔墨之战,逻辑解释性说服法是不够的,你必须煽动听众和读者的情绪。道德和政治理论应当这样来操作。如果你没有认识到,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多数道德和政治理论都基于修辞技艺和方法,那么你就无法理解它们。我们再来看霍布斯这样的哲学家。霍布斯对于政治科学这个想法颇有兴致,因而他想方设法解决下述问题,即:修辞到底起到什么作用?是否能够将修辞从政治论辩中完全剔除?起初,他与斯宾诺莎一样认为,我们可以将政治科学变成完全演绎性的。首先给出定义,然后得出这些定义所包含的实质蕴涵,根本不需要修辞。这是霍布斯早期作品的立场。其实,霍布斯后来渐渐认识到,自己抛弃了一个有力的理论武器。在他后期的作品中,通过修辞来加强自己的论证变得较为重要。这个例子反映了文艺复兴文化的一个普遍现象,即:无论是好还是坏,人们当时醉心于古典修辞术。
四、历史与当下
张新刚:您经常提醒我们不要在历史研究中探寻永恒智慧。那么,历史研究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历史研究到底在何种意义上有助于我们理解政治和当今世界?我们是否只能在过去和现在之间建立间接性关联?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是怎样一种关联?
斯金纳:我的有些同事———如剑桥大学的伊斯特凡·洪特(Istvan Hont)———仍然认为,如果你(像他那样)研究亚当·斯密或大卫·休谟,你会发现,他们提出了一些我们同样会提出的问题,而且他们比你聪明得多,他们为此给出了更好的答案。研究他们是因为,与当代作品相比,他们为你的问题提供了更好的答案。我对这种说法完全不赞同。我从来没有认为,这是说明我们有必要研究过去时代的正确思路。我认为,身处其他社会的人并不是在提出我们的问题。他们身处的社会是完全不同于我们的社会,他们在提出他们自己的问题。我一直都强调,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努力以其自身方式看待世界,而他们的方式与我们截然不同。这些现代早期社会不是商业社会,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也不是工业化社会。他们提出不同的问题,他们以不同角度来看待周遭世界。但是我认为,如果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从他们自身角度来重构这些社会的道德和政治话语,也许有助于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打量这个世界。它们将我们带入一个不同的世界,我们可能间接学到一些东西。这种学习是间接的,因为这种学习方式促使我们反躬自问,(比如说)这是他们对自由的看法,这是我们对自由的看法,但是也许他们的理解是思考自由更有趣且更富成效的方式。我感兴趣的那种早已被抛弃的国家理论———国家是一个人造人格或道德人格,从而建立起一种政治义务理论———亦是如此。我们已经完全不再这样理解国家。我们认为国家是政府的同义词。我们是否丢失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我慢慢觉得,也许确实如此。我们会看到,我们没有选择的某些道路也许是更有利于我们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