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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评书讯  
书讯:《英国法释义 第二卷 论物之权利》中译本出版发行
2024-03-21 08:54  

[英]威廉·布莱克斯通 著 梅益峰 译

商务印书馆2023年11月出版

作者简介

威廉·布莱克斯通(Sir William Blackstone,1723-1780)是近代著名的英国法学家。15岁入学牛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后进入万灵学院学习法律并取得民法学士与博士学位。1746年获准律师资格后执业了一段时间,1753年回到牛津大学开设普通法的讲座,成为英格兰大学教授普通法的第一人。1758-1766年任牛津大学新设维纳英格兰法教席(Vinerian Professor of the Common Law)的首任教授,继续讲授普通法。1770年先后被任命为民事诉讼法庭与王座法庭法官,并因后者而被授骑士衔,但最终回到民事诉讼法庭任职,直至因病辞世。

译者简介

梅益峰,1976年生,江阴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方向)、法学硕士(民商法专业),现为执业律师。

内容简介

《英国法释义》是布莱克斯通在牛津大学讲座的书面总结,是一部论述迄至18世纪中叶英格兰普通法的法学著作,是第一部全面、系统阐述普通法的论著。全书分为四卷:人之权利、物之权利、私犯、公犯,首版于1765-1769年陆续面世,作者在世期间共出版了八版,嗣后至1867年又出版了由不同编辑评注的二十余版。《英国法释义》“是我们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部法学著作”(丹宁勋爵);“面对这部著作,任何一位法学教授均会感到渺小,其同时亦是一座永不磨灭的丰碑”(弗雷德里克·梅特兰);“若《英国法释义》未于当时诞生,则美国与其他英语国家是否会如此普遍地接受普通法非常值得怀疑”(威廉·霍尔兹沃思)。

第二卷的主题为物权或称财产权。作者基于自然权利说阐释了财产权的起源,接着将物分为不动产与动产两大类,分别论述了两种物的类型与各自的本质,再进一步讨论了各自的取得方式。不动产是本书的重点(共22章),布莱克斯通以封建体系为基石,勾勒出了一副英格兰不动产制度的清晰画卷,从而使得英格兰法律中最复杂、最令人生畏的这部分内容以清晰面容现世。作者对于封建体系“如此简短篇幅阐述,可能是迄今为止论述封建体系这一主题的论著中最清晰的”(约翰·阿奇博尔德);“向英国法学人士宣扬此新知识者为马丁·赖特爵士,布莱克斯通以简明、更吸引人的方式使其普及并被普遍接受”(弗雷德里克·梅特兰)。较诸不动产的讨论,动产部分的内容显得较为简单(共9章),因为动产一直是英格兰法律中的一个异质问题,尽管如此,布莱克斯通仍是从纷繁复杂的典籍与案例中整理出关于动产的与众不同的系统规则。

除了本书的原文,译者还遴选了本书后世评注版中的评注一并译出。这些评注者有英国高等法院与美国的法官、两国的知名律师与法学教授。虽然一些内容已落入法律史的范畴,但仍可使我们些许了解布莱克斯通之后的法律规则在英美两国发展,当时两国的法官、律师与法学教授关于普通法相关规则的论理、逻辑与法律思想的变化。

转自“商务印书馆学术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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