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理论水平高、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深厚的人文关怀与牢固的专业思想,全面掌握世界史研究的基本理论方法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学术鉴别力、学术创新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能够独立从事世界史学科及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适应现代化、国际化的高层次创新型世界史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唯物史观和人民群众立场。
2.全面掌握世界史研究的理论方法和专业知识。
3.能够熟练运用电脑、数据库及文献学理论方法等研究手段进行学术研究。
4.具有深厚的人文情怀、牢固的专业思想和敏锐的学术鉴别力。
5.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敬业精神。
6.能够至少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并初步掌握第二门外语。
7.能够独立完成学习研究任务和学位论文,并具备将学术研究成果向社会成果转化的能力。
二、学科方向
1.世界专门史。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欧洲农民、农村与农业发展,欧洲商人、城市与城市化,中西关系史,中西历史比较等。
2.世界上古中古史。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法律社会史,中世纪晚期近代早期世界史等。
3.世界近现代史。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欧洲文明、世界现代化进程、工业革命、国际史等。
4.世界地区与国别史。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欧洲史、亚洲史、美洲史、英国史、俄国史、日本史等。
5.史学理论与外国史学史。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欧美史学史及史学流派、现当代西方史学理论与史学思潮动态等。
三、学制、学习年限与总学分
博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 3 年,在职攻读学制为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总学分不少于 20 学分。
其中,
课程学习为 1 年(兼顾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的前期工作),占 17 学分;
创新实践环节占 3 学分。
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 2 年。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