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英国在17世纪确立了土地私有制,之后土地确权不断发展。到19世纪后期,公众以保护景观为由,阻碍景观范围内的地产主进行土地开发。保护景观实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地产主具有合法利用土地的私有产权,二者的矛盾时常引发冲突。在探索根本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国民托管组织利用信托构建的景观地权模式,实现了景观保护与土地私有制的协调发展。此后,相关法律与政策不断出台,不仅使该模式逐渐制度化,进而使景观保护在私有制框架内得到妥善解决,也使私有土地产权体系得到发展与完善。
关键词:景观保护 土地私有制 产权 信托
本文发表于《经济社会史评论》2024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