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伴随着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出现,世界仿佛进入了新阶段,人们开始对未来产生一种不确定性的焦虑。在这样一个迫切需要从整体思考人类历史走向的现实面前,而思考相关问题为己任的西方历史理论界却稍显信心不足。这是因为,一方面原本承担思考过去、现在和未来历史整体走向的思辨历史哲学在20世纪上半期就已经衰落了,“进入20世纪,宏大的历史理论在学术上变得过时……简而言之,试图理解并在人类历史中找到意义的项目,面临着完全过时的威胁”。另一方面,当前世界史领域具有某种“普遍历史”特征的学术流派,如“帝国史”“全球史”“文化史”“人类世史”“星球史”,虽涉及的空间与时间尺度越来越大,但在回答人类历史整体性质和未来走向的能力上却未见提高。换句话说,其“普遍性”针对的是过去,而非包括“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个维度在内的人类历史复合体。“人们抱怨现代历史学家已经失去了对时间的大局观……失去了对一个公认的过去的感觉,他们本可以从中了解他们的现在,从而获得一个有益的视角”,在这种“公认的过去的感觉”中,就包括对“人类历史是否是进步的”等基本问题的思考。 一、“历史进步”观的评估方法
需要率先说明的是,本文讨论的“历史进步”观,主要指西方史家对人类历史整体进程、主要趋势和前进方向的认识,涉及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连续性、渐进性和必然性等问题的理论反思。本文所说的“近代”,主要指文艺复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时期。“历史进步”观的演化本身是复杂多变的,这里将其简要分为“进步”概念的变迁和“进步”思想的变迁两部分进行论述。
“进步”概念的变迁相对简单。从词源来说,15世纪“进步”(progress)一词开始出现在英语词汇中,其源于拉丁语的“progressus”,即“取得进展”的意思。它由词根“pro”(方向向前)和“gradi”(逐步)构成,早期的含义是指人身的行进、旅行或游行,后来指一系列发展中的事件。与词源对应,其内涵也分为两部分:一是指人类历史中存在一种可以理解的方向性;二是指朝更好的方向运动。当代“历史进步”的定义实际仍遵循了这两个内涵,即根据公认的社会价值观和共同的政治目标,社会及人民生活境况不断朝着理想方向改善或推进。
一般认为“历史进步”的观念萌芽于文艺复兴时期。但是,罗伯特·奈斯比特等人认为西方的“历史进步”思想在古典时代和中世纪时期就已存在,彼得·斯通普卡也持有类似看法。反对意见认为,古典时代和中世纪时期的历史观念更多是循环论或退化论。例如,泰森·雷茨认为,古代社会的人们普遍认为时间会毁灭一切,而非改善一切,因而古典时代的历史观念是循环论和退化论,相比之下,才能显示近代“进步”思想的新颖性。按照雅克·勒高夫的说法,中世纪没有“进步”的概念,“进步”一词代表了与中世纪的断裂。因此,对于古典时代和中世纪时期来讲,虽然可能确实存在关于“进步”的某些只言片语,但很难说“进步”是这两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主导“思想”。如果将这些碎片作为古代人相信“历史进步”的证据,那就成了“对稀缺碎片的大胆解读”。因此,本文对于“历史进步”观念的追溯,就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
17世纪,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较早在近代意义上使用了“进步”概念:历史是有方向的,且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这可视为近代“历史进步”概念的最早确立。18世纪中期后的启蒙思想家接受了这一定义。此时“历史进步”逐步升格为一种理论框架和哲学基础,成为观察人类历史的整体视角,并以大学为阵地,通过演讲等方式向知识精英传播。19世纪,“历史进步”的思想在人文社科领域占据了重要地位,并将“进步”与“进化”(evolution)和“文明”(civilization)等相连接。“进步”的意识形态判断亦得以明确。
但是,就“进步”概念承载的理论预设和意识形态要素来讲,情况却变得较为复杂。以当下西方“历史进步”观为例,其承载就有如下内容:1.一个连续的时间框架,以提供过去、现在和未来比较的可能,此为“历史进步”的连续性;2.在某个范畴上,趋向于变好或增长,此为“历史进步”的方向性或增长性;3.“历史进步”的主体是整个人类历史,此为“历史进步”的普世性;4.依托某种宏大叙事或理论逻辑,阐明历史进程的无法阻挡,此为“历史进步”的必然性;5.“历史进步”具有某种方向、价值和意义,此为“历史进步”的目的性。那么,这些预设和意识形态要素是如何成为“历史进步”观的理论前提的,就需要找到具体方法加以分析与评价。
西方史学思想史的研究实践大致可分为“现代”和“后现代”两类,因而可供选择分析与评价“历史进步”观的具体方法是多样的。就“现代”而言,一种是历时性的“分解—综合法”,即将思想观念视为某种功能结构,并将其拆解和分析成各种要素,然后在西方史学史中追溯这些要素因何出现、变化,又如何整合为一体,从而得到其演进线索。另一种是共时性的“整全语境法”,即将思想置于具体语境中研究。这个“语境”,“不仅指思想家所处时代、付诸行动这个大语境,也指思想家著述这个思想小语境,更指思想家与时代互动呈现在著作中的整全语境”。
就“后现代”而言,后现代主义采用“话语”方法研究史学思想,关注的是在“历史进步”话语内部如何产生了“意义”的替代和联盟,在话语外部如何得到某种政治和知识权力的支撑,话语又如何在历史发展中与其他话语联合,共同塑造了特定时期的历史叙事等。福柯以“话语树”形容这样的研究方法:树的根部是基础性和指导性的陈述,指导着整个话语的形成和发展;树的枝干是具体概念的转化和新概念的出现。因此,当人们将西方不同历史阶段的多棵“进步”话语树放在一起时,就会形成一片“进步”话语的“历史森林”。但在后现代主义看来,这片话语森林强调的不是“历史进步”观的整体性和连续性,而是不同“历史进步”话语的相互关联、断裂和重组等。
以上几种方法各有利弊,也各有自己的本体论和世界观。“分解—综合法”将“历史进步”观念作为一种知识结构,采取的是“加法”视角,研究的是从简单到复杂的“层累”过程,但对于“意义”的替代、断裂、合并关注不够。“整全语境法”将“历史进步”观念视为具体历史语境下的动态认识,本质是一种人文主义的移情式方法。但是,其过于强调语境的局部性和特殊性,因而对于像“历史进步”观这样的长期课题,却无法超越具体语境的限制,进行抽象化和理论化研究。R “话语”方法将“进步”概念视为一个竞技场,让各要素在其中展开竞争、取代和结盟,看重的是“减法”“排位”及“屏蔽”;在解释上强调语言决定论,认为思想的变迁最终是由不稳定的话语竞争构成的,并由此否定“真理”与普遍因果必然性规律的存在。
除以上方法外,还有唯物史观的思想史分析方法和历史认识论原则。首先,就观念与现实的关系而言,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其次,就组成“历史进步”观的各种理论前提而言,“只能从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的研究中产生”,而“一旦在现实社会中找不到与这些概念的功能及其所反映的经验相联系的东西,这些概念便会慢慢死去”。最后,就史学观念与背后的权力而言,知识生产最终是由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决定的。西方现代意义上“历史进步”观的兴衰,本质上是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后,由数百年资本主义发展导致的资产阶级现实力量变化决定的。资产阶级“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唯物史观提供的历史认识论指导原则,有助于在批判借鉴西方思想史技术性方法的同时,从因果必然性上科学解释西方“历史进步”思想的变化规律。
二、进步作为具体的事实性知识:文艺复兴时期
文艺复兴时期存在一个从历史循环论、衰退论及古人优越论向近代进步论的转变过程。文艺复兴前期、中期理解的“历史进步”观,更像是某种漫长历史周期中的上升阶段。对此时的史家而言,“历史的变化模式是循环往复的……人文主义历史学家普遍认为自己正处于新周期的上升期,注定要见证伟大的事件。”16世纪下半叶,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仍然相信“古人”的权威,但在自然科学的发展及世界视野开阔的影响下,“古人”的影响力逐渐削弱,近代意义上的“进步”概念也随之出现。这里以马基雅维利、让·博丹(Jean Bodin)、培根为例说明。
马基雅维利的历史观,是一种循环论和退化论的混合。马基雅维利相信,“在兴衰变化规律支配下,各地区常常由治到乱,然后又由乱到治……究其原因,不外是英勇的行为创造和平,和平使人得到安宁,安宁又产生混乱,混乱导致覆亡。”同时,马基雅维利又认为更遥远的古代世界的经验要优于近代世界的经验。因此,历史往往以逐渐退化的形式重演,罗马的经验因其古老而更好。马基雅维利以一种略显隐晦的方式融合了循环和退化两种史观。
博丹尝试将历史的“进步”观念引入世俗的世界历史书写中。这与当时循环或退化的历史观有了显著差异。博丹摒弃了古典时代的退化论及历史存在“黄金时代”的说法:“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人如野兽一般散居在田野和森林中,以武力和罪行维护自己的所有物。逐渐地,他们才走出野蛮和残暴,步入我们如今所见的法治社会。”博丹之所以得出历史正悄然进步的结论,源自他对人类知识累积的观察:“整个自然界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磁铁,但古人们并不知道其用途,无疑其用途非凡……仅印刷术一项就能轻易超过所有古人的所有发明。”博丹虽然认识到,人类历史是由从兴衰震荡及像野兽一样生活的时代逐渐上升的,但他的进步思想并不完整,因为他很少考虑未来。
真正明确提出近代“历史进步”观的是培根。培根同样从知识的积累进行判断。他认为,火药、印刷术和指南针等令人印象深刻的发明表明知识已在飞速积累。“这三种发明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把事物的全部面貌和情况都改变了……竟至任何帝国、任何教派、任何星辰对人类事务的力量和影响都仿佛无过于这些机械性的发现了。”更重要的是培根为人类的进步赋予了目的,即依托经验和实践,促进科学知识的增长,为人类提供更多的福利与安乐。培根发现人类可以利用知识、规律(“法式”)改造自然,让自然为人类服务。因此,“……法式的发现能使人在思辨方面获得真理,在动作方面获得自由。”
培根使近代意义上的“进步”观念基本成形。然而,培根的观点也有缺陷:一是并未讨论“历史进步”是否可以无限延续的问题;二是在历史动力方面只涉及知识的增长,并未形成关于人类历史进步的系统理论。可以说,正是在文艺复兴时期,人文学者通过自然科学知识的积累和视野的开阔,走出了古人优越论、历史退化论和循环论,转而认为人类历史正朝不断变化和更好的方向前进。这一时期学者对“历史进步”的看法,更像是基于对科学、知识积累的经验观察和直观感受得出的,因而是一种具体的事实性知识。
三、抽象的进步:理性启蒙阶段(18世纪)
从文艺复兴时期到18世纪,产生过两次“古今之争”。论证双方是崇古派(les anciens)与厚今派(les modernes),历史的进步与否是其中重要议题。在这个“漫长争吵”中,“过去与现在不再被视为本质上相似,而是性质上不同。因此,一种新的历史意识在18世纪的‘漫长争吵’中诞生了……但这并不是一种单向的、线性的发展:18世纪的作家既将过去与现在明确区分开来,同时又继续认为古典过去的范例、标准和模式与他们的‘现代’世界密切相关。”也正是这种漫长的“古今之争”表明,直到理性主义时期,西方的进步史观仍然立足未稳。启蒙时代多样的“历史进步”观也证明了此点。
(一)启蒙时代的不稳定进步观
一般认为,詹巴蒂斯塔·维柯(Giambattista Vico)是第一个有意识地运用抽象思维,对历史的进程和意义提出普世的总体“理论”的思想家。维柯首次尝试将历史设想为一个独立的实体并认为:历史是理想的和永恒的,有自己的规律和阶段;历史是可理解的,因为创造历史的人也能了解历史。但是,维柯对于人类历史的理解却是循环论的,他秉持的是将“历史进步”视为历史循环周期中上升阶段的“古老进步观”:“我们已看到最初的野蛮时代和复归的野蛮时代之间的令人惊讶的对应。从此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理解到各民族在复兴时所经历的各种人类制度的复演过程。”这种循环和复演(归)贯穿维柯的整本著作。
与维柯观点相似的还有伏尔泰和孔多塞。伏尔泰和孔多塞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虽承认历史确实在进步,但又认为在未来历史的进步有被不理性、不宽容遏制的可能。因此,他们持有的是一种具有兴衰交替、循环论色彩的进步观。孔多塞认为:“如果我们就其在同一个时间的某一空间之内对每个人都存在着的那些结果来考虑这同一个发展过程,并且如果我们对它的世世代代加以追踪,那么它就呈现为一幅人类精神进步的史表。”孔多塞衡量“进步”的标准,主要是“平等”“幸福”和“自由”等相对抽象的指标。在看待人类历史的未来方面,伏尔泰、孔多塞又认为人类理性的进步是脆弱和不稳定的,进步之后可能是衰退和倒退。在《路易十四时代》的导言中,伏尔泰阶段式地提及了“四个兴盛昌隆的时代”:亚历山大或伯里克利的时代、凯撒和奥古斯都的时代、穆罕默德二世攻占君士坦丁堡后的时代、路易十四时代。伏尔泰认为理性的进步显然充满了不确定性,文明的完善与野蛮的复辟似乎只隔着一座阿尔卑斯山。孔多塞对古希腊、阿拉伯文明曾经繁荣,但随后在暴政和迷信之下很快销声匿迹的历史现象给予了足够重视。孔多塞认为,欧洲的“目的论幻想”“迷信”“不容忍”和“专制主义”一直在潜伏,这些错误或多或少地使人们倒退或暂停,经常使人回到无知。维柯、伏尔泰和孔多塞带有循环论色彩的“历史进步”观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他们未能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理解历史进步中的两面性,二是如何解释历史进步中的必然性。这两个问题只好留待卢梭、雅克·杜尔哥(Jacques Turgot)和康德来解决。
(二)启蒙时代进步观的辩证、经济动力与必然性
对卢梭而言,历史的进步是两面性的,因而他信奉的是一种辩证“历史进步”观。卢梭观察到,伴随“冶金和农耕这两种技术的发明”,生产力得以迅速提升,但也由此让“私有财产的观念就开始形成,劳动变成了必要的事情……而且,人们不久就发现,随着庄稼地里的收成的到来,奴隶制和贫困也开始产生。”因此,卢梭认为需要一分为二地看待物质生产力的进步:“我们一方面看到了人类巨大的成就……另一方面,只要我们稍稍思考一下这一切究竟给人类的幸福带来多少真正的好处,我们就不能不吃惊地发现这些事情的得失是多么的不平衡。”卢梭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回归到自然状态:“我们的大多数痛苦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因此,只要我们保持大自然给我们安排的简朴的、有规律的和孤单的生活方式,这些痛苦几乎全都可以避免。”
为历史的进步赋予必然性的是杜尔哥与康德。二者的区别是,杜尔哥讨论的是“经济自由”导致的社会必然进步,而康德讨论的是“自由行动的存在者”如何导致道德的必然进步。杜尔哥已经注意到,当货币成为交换的媒介后,人们可以通过社会分工专门从事自己擅长的事业,而不必兼顾其他。这种专业化提升了生产效率,也促进了社会的整体进步,“使用货币的实践大大促进了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各种不同劳动的分工”,同时“货币的使用大大地加速了社会的进步”。杜尔哥一方面承认,农民、工人的劳动是社会财富的源泉,“这些财富,通过它们的流通,激发社会的一切劳动”,肯定了资本的循环与流通为整个社会的“一切劳动提供生机”;另一方面,杜尔哥承认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土地资源被私有化,无地者不得不依附有地者生活,并由此产生了农民阶级、工人阶级和土地所有者阶级的分化。杜尔哥认为,从长远来看,社会趋向“更加完善”发展的主要原因(但绝非唯一原因)应从经济领域寻找。在这方面,杜尔哥强调在农业发展阶段出现“社会剩余”的极端重要性,认为这使“城镇、贸易、有用的艺术和成就、职业分工”得以发展,他同时还指出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天文学、航海学和地理学”的完善。
康德试图在人的自主活动与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性间建立因果联系。康德将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归结为“仅仅按照自己的心意处置一切”的自由的人的对抗上,认为借由这种对抗唤醒了人的潜能力量,并通过“人们的非社会的社会性”实现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他认为:“人有一种使自己社会化的偏好,因为他在这样一种状态中更多地感到自己是人,也就是说,感到自己的自然禀赋的发展。但是,他也有一种使自己个别化(孤立化)的强烈倾向,因为他在自身中也发现了非社会的属性,亦即想仅仅按照自己的心意处置一切,并且因此而到处遇到对抗……正是这种对抗,唤醒人的一切力量,促使他克服自己的懒惰倾向,并且在求名欲、统治欲和占有欲的推动下……就迈出了从野蛮到文化的真正的第一步。”由此,康德相信人类历史存在某种规律:“人们在宏观上可以把人类的历史视为自然的一个隐秘计划的实施……作为自然在其中能够完全发展其在人类里面的一切禀赋的惟一状态。”因此,每个个体看似自由的活动,最终成为“造物”实现“自然意图”的工具,“从这个自然意图出发,行事没有自己的计划的造物却仍然可能有一个遵从自然的某个计划的历史”。
(三)关于启蒙时代进步观的总结
启蒙时代是西方“历史进步”观进一步提炼和抽象的时期。学者将物质产出、人的自由与社会进步等三者联系起来思考。具体包括:1.启蒙时代的学者开始意识到,人类至少在几个不同的、未必是连续的历史阶段上取得了进步。2.初步确立了西方世界包含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历史复合体的整体方向,并借助抽象的“幸福”“自由”“理性”等指标,勾勒了一种可发现的历史总运动。因此,人类的历史就是一场从最初的无知、愚蠢、野蛮和迷信的不完美,走向最终开明的知识、智慧、宽容和理性状态的运动。3.“进步”具有一定的能动性,人类能够通过自主活动实现这一目标。
与此同时,启蒙时代的进步观仍保留了将信将疑的一面。卢梭注意到技术发展与精神发展之间呈背离或反比关系;伏尔泰、孔多塞注意到物质发展并不一定导致道德和理性发展;康德虽然注意到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但未把这种必然性归于人的生产生活实践,而归于某种唯心主义意图。这些内容在物质进步和道德进步间打上了楔子,并为“历史进步”话语后续产生一系列变体奠定了基础,这些变体将“进步”本身视为现代社会各种问题的罪魁祸首。如何认识“历史进步”中的辩证性,成为此后19世纪的历史理论的一大课题。
四、“进步”变为宏大理论:19世纪
19世纪的“历史进步”观有了更大发展:通过与“文明”等观念结盟,形成了关于“文明进步”的历史宏大叙事,并用“进化”为宏大叙事赋予了历史意义,从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具有“现代性”特征的“历史进步”观念。弗朗西斯·阿尔托格提出了“历史性制度”这一概念,他认为,1789年后,用于组织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现代历史性制度已经形成。整体而言,在19世纪,“进步”思想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了重要地位,并获得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支持和历史方向性。这一时期同样也存在对此思想的怀疑,即怀疑进步会带来新的问题,以及怀疑未来出现的现代世界会优于过去或当前。
(一)历史连续性的构建与作为独立学科的历史哲学
19世纪,“历史进步”的理论化取得了较大进展。一是“中世纪”的历史地位得以提升,欧洲历史的发展脉络不会再因启蒙时代对中世纪时期的“黑暗”判断而中断或退化,从而为思辨历史哲学提供了连续的历史载体;二是确立了思辨历史哲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地位。这两项内容出现在19世纪并非偶然,前者为后者提供了历史的“实证”基础和思想载体,后者为前者赋予了历史意义和方向,这最终促成了西方中心主义的“历史进步”观的形成。19世纪,浪漫主义史学家还成功扭转了伏尔泰、休谟、罗伯逊、吉本对中世纪时期和基督教的批评和怀疑。正是这种“经验”“实证”历史对历史连续性的确立,才论证了欧洲历史有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连续进步过程。历史哲学由约翰·哥特弗雷德·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和黑格尔共同确立为一门独立学科,并兴起于18世纪晚期至19世纪初,这也不是巧合。
赫尔德反对启蒙史学线性、普遍的进步观,强调“进步”应是各文化、民族和语言的多样性和丰富性的展现。他认为每个民族各有其“民族精神”(Volksgeist),这种精神定义了民族的语言、文化和历史,使每个民族在其独特的历史轨迹上发展。因此,历史的“进步”不是朝向某一终极目标的单线发展,而是多样化发展的过程:“即便是加利福尼亚和火地岛的原住民也学会了制造和使用弓箭;他们学会了自己的语言和概念、实践和技艺,与我们完全一样。在此意义上,他们实实在在也是有文化的开化民族,尽管是在最低的层次上。因此,所谓‘开化’和‘蒙昧’、‘文明’和‘野蛮’民族之间,不过是量的区别,而非质的不同。”
赫尔德批评启蒙史学线性的进步观,认为这是让哲学家替代上帝的角色,从而显示了启蒙思想家的盲目自信和傲慢。他表示:“概括言之,当哲学家最真诚地希望扮演神……他彻底相信所有东西都是按直线有序进行,一人接着一人,一代接着一代,都在依着他的理想逐渐进步而臻完美!只有他能够揭示出这进程中的德性与幸福。”但是,历史的实际情况并不似启蒙思想家想的这般乐观,而是充满了不确定性。他指出:“只看到恶和德如气候一般各处无常,完美如同春日新芽生而又灭,人类的习俗和禀赋像秋风落叶一般翻飞。没有计划!没有进步!无非是永无止尽的变化!……用怀疑的眼光打量全部的历史、宗教和道德。近来哲学最新的时尚(尤其在法国)正是怀疑!”对赫尔德来讲,需要“在比我们通常所想的更高的意义上”和历史的连续性中寻找“明显的进步和发展”,并抱有对普遍历史发展目标的信心。因此,“这才是‘进步’和‘持续发展’的真实含义,即便没有哪个单独的人从中得利,人类却是一步步走入整体辉煌。”
与赫尔德的认识不同,黑格尔勾勒了一个从东方到西方的“自由”世界精神的运行过程。他相信:“在东方只是一个人自由(专制君主),在希腊只有少数人自由,在日耳曼人的生活里,我们可以说,所有的人皆自由,这就是人作为人是自由的。”从东方专制王国到西方“自由”日耳曼王国的这种普遍历史的推进,大大损害了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声誉,具有浓厚的西方中心主义色彩。黑格尔还提出了“发展”的概念:“我们可以在这里把重要之点单用‘发展’这一概念来加以概括。如果我们明白了发展的意义,则所有其余部分都自会产生并引申出来。”所谓“发展”,就是一个“潜在变成存在”的变化过程,“在这变化的过程里,它仍保持为同一物。它的潜在性支配着全部过程”。就世界历史而言,构成它的每个历史分期或个人,既有其个性,但也有其必要性和普遍意义。“将这种历史发展的过程,区分为若干必然的时期——这种区分将哲学史认作一个有机的进展的全体,一个理性的联系。”由此,不同民族、不同历史阶段整体呈现了一种世界精神,它展现了世界历史的某种理论框架或法则。
(二)文明的“进步”与“进化”
19世纪早期,文明有了现代意义,既用于强调社会秩序和有序的知识(科学),也用于强调礼仪和行为的完善。法国历史学家和政治家弗朗索瓦·基佐(François Guizot)强调了文明与进步的密切关系并将二者合并论述。“文明这个词所包含的第一个事实……是进展、发展这个事实。”“事实上,这是读出文明这个词的音来时人们所理解的第一个概念;我们立刻想到社会关系的扩展、最大限度的活动、最好的组织。”
19世纪中后期,历史的进步与“进化”联系起来,一个关键环节是达尔文于1859年出版了《物种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达尔文在书中提出了“自然选择”和“进化”的概念。“进化”一词从词源上来说,源于拉丁语词根“volvere”,本是“展开”的意思,19世纪中期用于指大自然的有目的的进化过程。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等人将进化论发展为“社会达尔文主义”。在1873年的《社会学研究》中,斯宾塞强调战争淘汰“低等”人有助于人类进步,“消灭最落后的民族与个人使人们总体上取得这个进步”。1877年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出版了《古代社会》后,这种进化观开始应用于人类社会的演进,“人类的各种主要制度都起源于蒙昧社会,发展于野蛮社会,而成熟于文明社会”。
19世纪下半叶,欧洲人广泛接受了这样的观点,即种族代表的是不同的生物类型,可以按照劣等和优等划分;处于等级制度底层的种族对处于等级制度顶层的种族构成威胁。社会由此被分为现代社会、走向现代的社会和原始社会。最后一种社会是无法挽救的,只能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这种观念在19世纪末被帝国主义广泛采用。
(三)以社会为中心的进步与危机
19世纪的西方社会发生了剧烈变化,工业革命迅速转变了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的社会形态。西方社会开始从19世纪早期的小城镇、小企业、小规模生产,逐步向19世纪晚期的大城市、大工业、大规模生产转换。这种旧社会模式的瓦解引起了学者的注意,开始尝试从“社会”角度探索历史的进步。
法国史学家奥古斯丁·梯叶里(Augustin Thierry)从阶级斗争中寻求社会进步的必然性。梯叶里注意到,正是社会中不同阶层的斗争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1789年,他们掀起整个法国革命……有目共睹的是,现代的文明社会仍在同过去的残余势力、昔日的征服者、封建贵族以及君主专制做斗争……文明社会的力量一定能战胜一个又一个强大的黑暗势力。”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提出,“关于人类整个认识演变的重大规律”,即是从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向实证阶段依次进步。孔德认为,正是实证精神的产生才使人类在认识上有了“进步”观念,并从“系统”“体系”的角度加深了对社会的认识。他主张人类“认识的进步”与“社会的进步”密不可分,“人类社会性的真正哲学基础,起码取决于智慧水平”,二者互为因果。“这种完善(对个人或群体来说均如此)主要是进一步发扬那种卓越的属性……所说的属性意指两方面,一方面是智慧,另一方面是社会性;两种天然联系的性能,互为手段,互为目的。”
并非所有人称赞19世纪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变化。例如,在19世纪中期,兰克一方面批评人类“历史进步”的哲学根本站不住脚,认为:“这些观点恰恰取消了人的自由并使人成为无意志的工具。其次是这些观点使人自己要么成了上帝,要么什么都不是。”另一方面,兰克承认,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财富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道德领域却难说有进步。“在我们所能观察到的历史上,应该承认在物质需求领域确实存在着一种绝对的进步或者说非常明显的提高,而且只要不发生过于激烈的社会动荡,这种进步或提高几乎不会出现倒退。然而,在道德领域就难以观察到进步了。”
威廉·狄尔泰(Wilhelm Dilthey)在19世纪晚期同样表示了对“进步”深深的怀疑。“世界历史神秘复杂的过程,起源于未知的起点的黑暗中,也消失在前面同样的黑暗之中。人类艰苦不断地上升的目的何在?这个悲惨的世界去往何处?为什么进步只限于少数人?”狄尔泰注意到工业革命后随着工人阶级力量的壮大,欧洲的社会组织发生了剧变,这种社会剧变为人文学科提出了新的智力挑战。“如何统治社会?产生社会动乱的根源何在?促进健康进步的资源何在?这样一种知识对于我们的文明来说已经变得至关重要。”但是,狄尔泰对于当时的历史哲学能否应对这种挑战并没有信心。“就这个世纪所具有的各种重大的危机而言,这种形而上学怎么可能实现为个体和社会的生活提供确定性和保证这样一种使命呢!”为此,狄尔泰提倡从个体“生命”“尊严”和“经验”的角度重新理解“进步”:“只有通过世代的概念联系个体生命的历史学家,才能够理解一个历史整体的现实,这与通常来自档案馆的毫无生气的抽象正相反。”因此,狄尔泰对历史的进步的理解更多是将其视为一种个人的“奋斗意志”和期许。“即便进步这一概念的力量,也较少存在于一种目的的观念中,而多存在于我们自己的一种奋斗的意志、一种生命的计划及这种生命计划所产生的能量的喜悦意识的经验之中。”与狄尔泰持有类似主张的还有雅各布·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和尼采等人,他们认为历史不是一门科学。这种对知识的非理性来源的强调成为20世纪初欧洲大部分知识分子的共同财产。
总之,19世纪的进步观已在历史哲学中占据了相对主导的地位。它本质上是浪漫主义和启蒙运动思想的融合,并形成了基于社会有机进化和内部变革机制的规律观。但在20世纪“历史进步”观遭到了严重削弱。事实证明,20世纪的历史演变进程严重破坏了任何将历史发展整体渲染为“进步”的历史叙事。20世纪“历史进步”观的变化可简要分为三个阶段:1.20世纪前半期,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和经济大萧条的出现,“历史进步”理念付诸东流。历史循环论等卷土重来,历史学家也放弃了对未来的思考。2.20世纪中期至70年代,得益于战后欧美资本主义的迅速增长,出现了以西方“现代化”“经济增长”理论为支撑的“历史进步”观。西方中心主义的“历史进步”观有了新的面貌。3.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知识分子开始怀疑人类是否已经达到了经济发展的极限,转而用“社会发展”取代了“经济增长”。在理论上,一方面,后现代主义质疑了18世纪以来社会科学界在讨论“进步”时依靠的普遍主义和理性主义前提;另一方面,后现代主义又不断怀疑“进步”的可持续性,主张应将相关概念转化为“防止倒退的逻辑”。
五、重新研究“历史进步”观的意义
近代西方历史理论中的“历史进步”观,有一个从具体的事实性知识到抽象的史学思想,再到宏大叙事和历史理论的发展过程。它展现的是先前的历史认识不断被后来的历史认识修改的过程。西方历史理论中的“历史进步”观,起初依靠文艺复兴时期知识的积累、技术的进步和世界视野的开阔,摆脱了古典时代“历史进步”是循环周期中上升阶段的观念,并在启蒙思想中初步探讨了其阶段性、必然性和方向性特征。19世纪“历史进步”观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通过对中世纪的重新评价,实现了历史的连续性发展;通过阶级斗争等找到了社会内部的前进动力;通过与“文明”的结盟确立了从野蛮向文明前进的历史方向;通过与“进化”的联合获取了“进步”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可以说,西方历史理论“历史进步”的宏大叙事至19世纪基本完成。
同时,也需看到在近代西方“历史进步”观的形成过程中,始终伴随对历史线性进步表示怀疑的声音:从卢梭、伏尔泰、孔多塞到狄尔泰、斯宾格勒,再到20世纪的后现代主义,这种怀疑不绝如缕,且在20世纪声势日隆。之所以如此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西方“历史进步”观在思考方式上多从“理性”“文明”“进化”等抽象观念因素展开思考,进步的动力也常归因于“大自然的隐蔽计划”“理性的狡计”或“个人的期许”等唯心主义因素,因而无法找到推动人类历史进步的根本动力和因果规律,也就始终处在与西方现实发展、社会形态变化相背离的窘境。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一观念在19世纪后承担了对世界其他非西方文明和民族进行等级划分的任务,并以此为西方侵略提供理论支持,因而也招致人们的反对。
那么,基于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该如何认识近代西方历史理论中“历史进步”观的发展呢?首先,从唯物史观的历史本体论来看,西方“历史进步”观的发展与变化,本质上是一种适应所在社会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构建,它归根到底是由西方现实社会的物质条件决定的。按照马克思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的原理,19世纪历史循环论、历史退化论之所以能被取代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历史理论家对社会生产力不断推动人类历史前进这一客观必然性规律的自觉或不自觉认知。正是在19世纪人们观察到,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已被生产力有较大提高的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方式取代,同样基于对这个过程中产生的贫富两极分化、尖锐社会矛盾、西方与非西方在国际秩序中等不平等现象的观察,部分西方学者始终保持对这种观念体现的线性、种族主义和西方中心主义特征的深深质疑。
其次,从唯物史观的历史认识论来看,正是在特定社会现实的变迁下,西方历史学家才能以自身的现实体验和观察为工具,不断从现实中攫取原材料,来生产包含过去、现在、未来三个维度在内的人类历史的“方向感”。“可以恰当地称之为历史的只能是在历史自身中找到一种方向感并接受这种方向感的人写就的。我们自何处来的信念与我们正向何处去的信念紧密相连。一个已经失去自信自身有能力在未来中取得进步的社会,也会很快不再关注自身在过去中取得的进步……我们的历史观反映我们的社会观。”也就是说,历史学家如何判断人类历史的“方向感”,正体现了历史学家以自我现实生活为实践工具,对人类历史整体方向做出判断的认识过程。西方历史理论家对历史进步与否的判断中包含两层逻辑:一是对自身现实生活的具体感受与反思,这是史家理解历史发展规律的现实逻辑;二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认识,这是史家进行判断的理论逻辑。其中的认识论规律是,史家正是用“现实逻辑”不断检验着“理论逻辑”——只有二者一致的时候,史家才会做出肯定的判断,否则就会导致深深的怀疑。这其实正是唯物史观“存在决定意识”原理的具体体现。
“历史进步”观从具体的事实性知识到抽象思想,再到理论话语的大踏步前进,到20世纪上半期以后就中止了。“历史进步”思想之所以受到西方学界怀疑,主要是因为人们对于20世纪这个“可怕世纪”的观感和体验。在这个世纪里,先后出现了“两次世界大战、一亿多人在全球和地方冲突中丧生、普遍失业和贫困、饥荒和流行病、吸毒和犯罪、生态破坏和资源枯竭……核毁灭和全球环境灾难的可能性始终存在”。这表明“历史进步”观并非是一种纯粹的形而上学,而是一个人们可以结合自身体验而时刻加以验证的对象。“它与客观社会现实相互作用,在可观察到进步的时期蓬勃发展,在实际进步变得可疑的时期衰落。”正因如此,21世纪后,在西方知识界开始讨论思辨历史哲学的“复兴”或“重塑”时,“进步”概念也被反思和质疑。反思的是“历史进步”观的逻辑前提,质疑的是“历史进步”观蕴含的现代性意识形态,以及与现实是否相符等。
最后,从唯物史观的方法论而言,若想科学认识人类历史是否朝更好的方向前进,要求历史理论家更深刻地观察生活、从事社会实践,以及科学地认识社会科学原理。历史的进步不仅是对科学技术掌握的提高,还体现在对现实社会变迁规律理解的提升上。只有这样,历史理论家才能能动地掌握历史规律并付诸实践,才能承担和发挥好历史理论的社会功能。当代西方思辨历史哲学的复兴也正体现了此种学术企图。否则,“人们可能会问,如果不对历史的整体意义、方向和重要性有所发言,那么研究历史的意义何在?简而言之,人们可以反过来问,如果不刻意指向更广泛的理解视野,那么历史研究是否有价值?”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24年第5期,注释从略,转自“史学理论研究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