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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动态  
蔺志强:中古英格兰特许状伪造及王权应对
2023-04-14 08:35  

二、特许状伪造的背景和动因

中古英格兰特许状伪造规模大、时间长,不同阶段各有特点。对于这一现象,国外学者尝试从不同角度作出解读。其中有不少说法颇具启发性,相关解读也在争议中不断修正,但总体来看未能切中要害。(23)对于特许状伪造的背景和动因,从中古政治社会宏观层面观察,会有不同认识。

诺曼征服之后英格兰王权强化,是特许状伪造现象加剧的主要背景。诺曼征服之后的王权扩张,显著提升特许状在王国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客观上催生伪造现象流行。一方面,诺曼征服后,英王成为英格兰全部土地的所有者,“索尔兹伯里之誓”又几乎使所有土地持有者成为国王的佃户,从而形成一切权利皆自王出的局面。另一方面,诺曼王朝以威塞克斯王权继承人的身份建构统治合法性,不但承认前朝诸王封赐的各种特权,而且延续了将土地和地方治理“特权”赐予各类贵族和机构的做法。这些特权具有在某些方面代行王权的意味,被称为对所持领地的“君主式管辖权”(regalian jurisdiction),(24)是持有者身份、地位和实际收益的来源。以此为基础,英格兰形成两套并行的地方治理体系:一是基于郡与百户区的统一性王国基层行政架构,二是贵族、教会或城市通过获得各种特权而在自己的领地行使大小不等的行政与司法管辖权,形成自治特区。如此重要的权利,无论诺曼征服前后,其最好的凭据都是国王颁发的特许状。(25)在相当程度上,特许状支撑起与王国统一治理体系并行的区域自治体系。应注意的是,国王特权转让的目的或为奖励功臣,或为巩固神权,或为获得受让者提供的丰厚报偿。这一举动系主动而为,是构建基于王赐特权的区域自治体系及强化王权的举措。(26)可以说,正是强势王权使特许状在权力分配体系中处于如此核心的地位。

然而,问题在于,直到13世纪之前,这种特许状的赐予在国王政府并无存档。国王赏赐什么权利给哪些人,全凭“记忆”或由受让者提供证明。在涉及“古老”的特权赏赐时,更可能只得依靠受让者的单方证据。另外,在诸如斯蒂芬时代内战中,许多贵族会乘机僭取特权,使王权受损。因此,历代国王在不断赏赐特权的同时,也积极调查既有土地与特权持有的正当性。征服者威廉在1085-1086年完成的“末日审判调查”,被认为是当时欧洲最高效细致的财产与权利调查。调查发现,当时英格兰1/5的土地仍由国王掌控,超过1/4的土地在教会机构手里,将近一半的土地则已分封给追随国王的贵族。(27)很多郡的调查详细记录土地权利及行政司法特权持有者情况,同时教会向国王应尽的义务也登记在案。(28)1154年亨利二世上台之后,立即着手整顿斯蒂芬时代内战造成的权利秩序混乱。他宣称将认可和恢复“外祖父亨利国王”时代的“古老习惯”,并派出巡回法官调查土地与特权持有情况,被认为是清算1135年以来特权变化的开始。(29)国王的这种特权调查与规制政策一直延续,到13世纪发展为著名的百户调查和“特权凭据调查”,要求王国内的所有特权持有者回答其权利“以何为凭”(quo warranto)。(30)

除了这些普遍性规制政策,诺曼征服以来的国王也常从富裕特权机构攫取利益。如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田连阡陌,收入可观,从征服者威廉时代起,国王们便不放过一切机会从该院谋利。据统计,从诺曼征服到1191年,该院多任院长在国王干涉下更换,院长职位空缺期长达两年以上的就有三次。而按照传统,在院长空缺期,修道院的收入是归国王的。(31)总之,特许状是特权体系的核心凭据。一方面,强势的王权提升了特许状的权威性;另一方面,缺乏特许状意味着更大的风险。对教会机构等特权持有者来说,特许状成为应对王权的利器,同时也是权利自保或扩张的依据。在此背景下,伪造“古老”特许状“以先王制今王”便有足够动力。

上述王权强化因素是伪造活动的政治社会背景,但远不足以解释教会机构的全部行为,其伪造动因也需从内部寻找。特许状伪造现象,与教会机构对财富和权势的追求密切相关。教会机构在特许状伪造中占核心地位,伪造活动显然不是个人所为,而是有组织的系统性行为。

事实上,教会机构的伪造行为远超王权压力下被动自保的限度,反而可谓“名利双求”。伪造行为的动因之一,是服务于教会地位的提升。早期特许状伪造的一大特点,是教会竭力塑造其机构建立的“古老性”。比如,约克郡现存最早、声称由国王埃塞尔斯坦(Athelstan)于930年赐予约克圣彼得教堂的特许状,就被认定是伪造品。(32)坎特伯雷圣奥古斯丁修道院宣称,该院是追随圣奥古斯丁前往英格兰传教的修士所建,其历史可上溯到7世纪。这些说法所依据的特许状,正是11世纪兰弗朗克担任大主教时雇用来自法国苏瓦松的著名修士古尔诺伪造的。(33)这一行为显然无法用王权压力下“被迫”作伪解释。(34)

教会机构炮制前代国王颁发的特许状,将建立时间和享有特权的历史追溯至“不可追忆”的时代,重要目的是强化自身“朝圣地”地位,以进一步吸引信众。坎特伯雷圣奥古斯丁修道院借伪造特许状,与“英格兰使徒”圣奥古斯丁拉上关系。而达勒姆和伯里圣埃德蒙兹(Bury St.Edmunds)的修道院,都把特权上溯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声称正是因为他们保护圣徒墓地的作为,才获得忏悔者爱德华甚至其之前诸王的特许状。“朝圣地”身份在中古时期几乎意味着财源的保证。

伪造行为的动因之二,是教会内部争权夺利的需要。11世纪,兰弗朗克通过伪造活动,塑造坎特伯雷大主教作为英格兰教会“首席主教”(primate)的地位,成功击败约克对教会领导地位的争夺。(35)其他案例不胜枚举,如达勒姆修道院保存的一份声称于1084年获颁的特许状,被专家认定伪造于12世纪后期。该特许状的内容是:达勒姆主教圣加来的威廉(William of St.Calais)确认国王征服者威廉,以及教宗等赐予达勒姆修道院和修士的一系列特权。达勒姆修道院在12世纪与主教争夺主教座堂控制权及其他利益时,出示这样一份特许状是占据上风的最好办法。(36)而前文所述朗顿向教宗揭发坎特伯雷教会伪造行为的信件,并不是大义灭亲、自曝家丑,他所指的伪造行为主体是坎特伯雷基督堂修道院。中古时代由主教领导的地方教会行政系统,与比邻而建的修道院时常关系紧张,修道院援引各种特权不服从主教管理,双方对辖区利益也会展开争夺。坎特伯雷如此,鲁昂亦然。鲁昂大主教之所以报告古尔诺的伪造行为,就是要反对修道院以伪造的特许状争夺特权。(37)

需要指出的是,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伪造文书都属欺骗行为,无论教会规则还是世俗法律都是严厉禁止的。如果伪造行为被拆穿,将会对教会的“神圣”地位造成严重伤害。特许状伪造者都清醒意识到这一点,处处强调真相的重要性,但其实是把这种强调作为掩饰造假行为的手段。那些总是特别强调记录真相的教会作家,往往正是参与伪造活动的人。如12世纪教会作家坎特伯雷的埃德默(Eadmer of Canterbury)说过,故意把虚假的事情写入神圣的历史是令人震惊的,因为这些内容每次被读到或听到,写作者的灵魂就会被杀戮一次。但学者索森却发现,他恰是1121—1122年坎特伯雷特许状伪造的参与者之一,或至少知道这些特许状是伪造的。(38)教会作为中世纪文化和教育中心,人才培养体系不但支撑自身运转,而且为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机构提供支持,伪造特许状这种最“考验”文化实力的行为,发生在教会并不偶然。同时,由于“神力”加持,教会机构长期接受国王和社会各阶层的土地、财富和特权馈赠,“上帝的和平”又保证其基本不受战乱袭扰,它们确实比世俗机构更适合保存特许状,也保存了更多伪造的特许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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