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世纪:城市与乡村的结合与分野
不少研究者认为,“城市化”属现代话语,只有工业化以来才有真正的“城市化”运动。而“农村城镇化”将农村和城镇化相联系,因此往工业化前的传统农业社会追溯亦无不可。可以说,中世纪是欧洲农村城镇化的准备阶段或奠基阶段。
11世纪起,欧洲进入“城市革命”时期。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原有城市大都被日耳曼人毁掉,经过五六个世纪沉寂后,西欧又一次出现了城市的复兴。至14、15世纪,欧洲大约有1万个左右的城镇。②即使依照有的学者的较高标准,中世纪西欧的城市数量也有二三千座。③有的研究者将这些城市按人口分为五个等级:5万人以上的巨大城市;2.5至5万人的特大城市;1万至2.5万人的大城市;2000人至1万人的中等城镇,2000人以下的小城镇。④中小城镇遍布全西欧,每隔二三十公里就有一个。如英格兰,1300年有大约600个市镇即中小城镇,①每个城镇的辐射区域平均为200多平方公里。
在中世纪各级城市中,以中小城镇与农村的联系最为密切,它们兼具城市和乡村两种社会特质。中小城镇兴起,体现了周围乡村的发展趋势和要求,是当地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中小城镇的工商业是乡村农业经济的补充,仍然属于乡村经济范畴,城镇中充满乡村气息。从城镇景观看,住宅后面多有菜地,很多居民都在城内公共草地放牧牲猪。居民多在乡下有亲友,春耕秋收时还停下工作去农村帮助亲友干活。哪怕是16世纪中期,当英国利兰奉亨利八世之命游查来到伯明翰时,这个因铁制品工业繁荣而颇为喧闹的小镇,在农忙季节也是寂悄无声。中小城镇不少工商业者还在农村有地。如1381年英国西部沃德河畔斯托镇里,就有1个酿酒匠、1个羊皮商、1个铁匠和1个转运商人在附近农村占有土地。城镇里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以农业为主要生计。如斯托镇有11人直接耕种土地,征税额占全镇的1/15;彭克里齐镇的农民(23人)甚至还超过了手工业者(20人)。②在苏塞克斯郡,即使到了17、18世纪,13个中小城镇农业人口比例平均超过20%,最高的超过了50%。③而中央高原的罗阿纳这座“法国最了不起的集镇”,1700年还有9.5%的城内居民从事农业。④
中小城镇为周围农村提供工商业服务。从商业方面说,它是周围地区的交易场所。交易类型包括农村居民相互交换剩余农产品、农村农产品与城镇工商产品相交换、本地产品同外地产品交流、国际贸易进出口商品的集散等。市场是中小城镇的商业标志,因而中小城镇常被称为“集镇”或“市镇”。年鉴学派布罗代尔说:“集镇的存在只是因为四周的大小村庄利用其规模不一的集市,使之成为服务和聚会的中心。集镇既是村庄不可或缺的补充,它又从交流活动中吸取财富(以及它存在的理由),并因此而兴旺起来……归根到底,集镇的职能在于它是当地各个村庄的共同的‘市场’。”⑤中小城镇有一些“基本”行业,为周围农村居民提供手工业产品以及手工服务,这是中小城镇得以“存在的理由”。⑥由于村镇居民的需求多样化,中小城镇的工商行业也多而杂,但每个行业的从业者又不需太多。如英国塔姆沃斯小镇(斯塔福德郡),居民不过1000人,行业有30多种。瑞士莱茵菲尔登1000多居民中,三分之二的人从事为周围乡村服务的手工业,尤其是日用品制造业和劳务行业等。⑦
中小城镇与农村的关系极其密切,两者在某种意义上结成了较为完整同时也略带闭合的经济活动圈。布罗代尔曾描绘过法国各地这种经济圈的构成方式:在一个集镇四周,在一定距离内,团团围绕着几个村庄。集镇和村庄加在一起,形成一个一个的“区”。在这些“区”中,“集镇居高临下地支配着整个管理区的乡村,乡村需要集镇的服务,但集镇有赖乡村为生;没有乡村,集镇便不能生存。集镇以控制乡村为基本特征”。而且集镇所能控制的乡村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如法国阿尔萨斯的坦恩小镇,其领主不断地扩大地盘:1344年兼并了一批村庄;1361年又兼并一批村庄;1497年取得了10余块滩涂地的牧羊权。⑧
集镇和周围农村通常要在一定比例上达到平衡。如布罗代尔提出的人口比例。他将集镇人口设定为1,那么集镇所能控制的四周村庄的人口约在1—4之间,比值越小,集镇越可能上升成了城市。比值较大的话,如周围村庄人口超过了5,那么说明集镇仍“深陷于乡村社会生活之中”,⑨由此中小城镇在中世纪经济社会总格局中往往处于从属和被动的地位,受乡村经济低水平的制约,一方面是已有城镇成长缓慢,另一方面是城镇数目增加幅度较小。因为一个乡村地区的人口不多,对工商产品的需求非常有限,有个城市存在就能满足这些需求,再在本地或邻近多建城市,其结果要么是有的城市“流产”,要么是所有几个城市都衰落。市场需求就这么大,要么是有些城市分不到,要么是所有城市所分份额减少。英国德文郡托特内斯就是个例子。该城建于1100年左右,规划得很好,领主收益也不错。邻近领主见此,便在托特内斯对岸也建了两座城市,但只其中一座取得小小成功,另一座还未建成就夭折了。后来,欧洲许多地方有了这样一种做法,即在建立新的城市或市场之前,要进行“危害质询”,弄清楚这座计划新建的城市或市场,会对邻近城市工商业有多大危害。最终形成了一个规则,即任何新建城市离既有城市不能少于一天路程。①总之,由其功能所决定,只要乡村没有发生显著变革,中小城镇也就难以获得不断成长的动力,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也就难以启动。只有那些较大的区域性城市、国家级城市直至国际性城市,它们由于工商业发展需要,势必要同农村发生经济联系,势必要促使农村社会经济生活受到城市影响。
更重要的是思想观念的影响。当欧洲农村还处在封建制下,农奴对领主尚具有人身依附关系时,“自由”的城市成为农奴心中的圣地、向往的天堂。“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这是人人熟知的谚语。一年零一天,成为农奴进城后获取人身自由的时间标识;而“自由人”则是早期市民的正式称呼。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人身自由和经济活动自由,这是城镇市民与庄园农民的最大区别。“自由是城镇居民必要而普遍的属性”。②能够自由从事工商业,就有更多的谋求生计及发展的机会。城墙象征着城市与农村的分野,强化了城乡间的对比,也激起了城市在农民们心目中的神秘感甚至神圣感。总之,虽然中世纪欧洲农村并没有城镇“化”起来,然而,城市真真切切的存在,③市民生活工作的优势,为农村居民构设了一幅理想愿景,这就为后来农村的城镇化发展奠定了一定心理准备。